第六,编制正式的资产负债表。即根据审计后的工作底稿编制股份公司正式的资产负债表,并附上详细的编表说明。报表可根据工作底稿会计一栏剥离值填列。说明应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原则,如企业的主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各种应收帐款的帐龄等资料均应在说明中予以披露。
资产负债表形成后,企业应据此计算有关正式的财务措标。同时,编制其它资产负债派生表。主要有:(1)资产负债差异比较表。此表通过对总公司分割为股份公司和母体保留情况的对比,可全面展示剥离是否合理。(2)存续部分报表。此表主要是显示母体保留部分的资产负债状况是否合理,是否有发展余地。
依据上述原则和剥离步骤,案例公司最终分割为:一个是总资产11亿元,净资产3.6亿元的股份公司;另一个是总资产20亿元,净资产7.4亿元,有生产经营性资产,也有非生产经营性资产的存续公司,双方各项财务指标均较合理,基本符合企业和上市要求,可上报有关部门待批。
由于每个企业的实际情况千差万别,几乎每一种处置都必须考虑多种约束条件。因此,剥离方案的制定和操作,既要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更要依赖于实践经验基础上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