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项目
该项目反映企业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的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的差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增加了所得税费用,减少了利润。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并没有增加现金流出。所以应在净利润的基础上予以加回。相反,如果是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则应用"-"号填列。
本项目可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分析填列。
11)"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项目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增加了当期所得税费用,但并没有因此增加现金流流出,所以应在净利润的基础上予以加回。相反,如果是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则应用"-"号填列。
12)"存货的减少"项目
企业当期存货减少,说明本期经营中耗用的存货,有一部分是期初的存货,这部分存货当期没有发生现金流出,但在计算净利润时已经进行了扣除。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予以加回。
如果期末存货比期初增加,说明当期购入的存货除本期耗用外还剩余一部分。这部分存货已经发生了现金流出,但这部分存货没有减少净利润。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予以扣除。即用"-"号列示。
总之,存货的减少,应视为现金的增加,应予加回现金流量;存货的增加,应视为现金的减少,应予扣除现金流量。
该项目可根据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的期初、期末数之间的差额填列。
13)"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项目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如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项目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的减少),说明本期收回的现金大于利润表中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即将上期实现的收入由本期收回了现金,形成了本期的现金流入,但净利润却没有增加。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将本期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的部分应予以加回。
但上述各应收项目如果增加,即经营性各应收项目的期末余额大于期初余额,则表明本期的销售收入中有一部分没有收回,从而减少了现金的流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予以扣除。
本项目应根据各应收项目账户所属的明细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14)"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项目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如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等项目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的增加),说明本期购入的存货中有一部分没有支付现金,净利润不变,但现金流出减少了,从而现金流量肯定增加了。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将本期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的部分应予以加回。
如果上述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即期末余额小于期初余额,说明除将本期购入的存货全部付款以外,还支付了上期的应付款项,所以现金流出增加了,现金净流量减少了。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将本期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的部分应予以扣除。
本项目应根据各应付项目账户所属的明细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项目,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内影响资产和负债但不形成现金收支的所有投资和筹资活动的信息。这些投资和筹资活动虽不涉及现金收支,但对以后各期的现金流量会产生重大影响。所以也应进行列示和披露。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的具体项目见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表中所列。
来源:会计网